为官不易岂能为官不为
为官不易岂能为官不为
王儒林书记在多次发言中着重指出,要严厉打击官员不作为现象,在山西这一关键历史时期开展的学习研讨和实践活动,将整治官员不作为作为改善官风的关键任务。官员不作为实质上也是一种隐蔽的腐败行为。山西省当前所遭遇的局势,迫切需要针对诸如官员不作为等顽固作风弊病以及腐败现象进行整治,全力以赴打好一场旨在净化政治环境、消除弊端、刷新山西形象、推动民生富裕和省份强盛的艰难且漫长的攻坚战。本报刊将深入探讨官员不作为的问题,分析其表象与实质,旨在为读者提供有益的思考与启示。
1 门不难进,脸不难看但有些事依旧难办
走访各地时,明显察觉到党风政风出现了新的转变。众多党员通过加强作风建设实现了自我净化,他们减少了繁文缛节的应酬,态度变得更加谦逊,工作效率显著提高,群众的怨言也随之减少。这种将压力转化为动力的积极态度,正是传递正能量的体现。同时,也常听闻官员们诉苦:规矩繁多,做官不易,工作量大责任重;违规风险增加,不敢再有所作为……对此,民众并不认同,网络上有评论指出:“遵守规则并非意味着无所事事”“‘为官不易’并不意味着‘为官不为’”等。
在江苏无锡,部分市民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赠送了“不为民服务”的旗帜;而在海南,某村庄的村民则向镇政府颁发了“村民心目中最不称职奖”……
在我省,官员不作为的问题引起了广泛的舆论关注。以太原市为例,自2003年起该市便开始了“城中村”的改造工程,然而在过去的11年间中国经营网 向为官不为者开刀,仅完成了3个村的整体改造,这一比例仅为应改造总数的1.7%,并且仍有170个“城中村”尚未改造。实际上,太原市的“城中村”居民以及棚户区的居民人数加起来,已占到了太原市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
某些官员未能履行职责、不负责任、无所作为,他们不求有所成就,只求避免犯错,若此状况持续发展,必将严重侵害民众的根本权益,同时亦将催生新的政治环境问题。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全省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动员大会上的发言,犹如警钟长鸣,令人深思。
在调研过程中,王儒林书记对于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等事宜,明确提出了要追溯相关责任的指导意见。
记者调查揭示,不仅太原一地,众多地区和部门均程度不一地面临着消极应对的现象;门虽易入,面虽易见,然而群众的难题依旧难以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工作态度消极,采取小伎俩,自诩为太平官,以为如此便能安享无忧。
2 “朝上看”“不能办”根子在权力缺乏有效监督
任国庆律师指出中国经营网 向为官不为者开刀,"为官不为"的根源在于干部未能正确认识自身角色为官不易岂能为官不为,其理想信念出现动摇,宗旨意识薄弱,将党和人民的利益置之脑后。部分官员习惯于向上看齐,动辄以“不能办”为由,其根本原因在于“权力至上”,而权力却未得到有效监管。
深入分析,除了官员在从政过程中表现出的消极心态,这种现象背后还隐藏着一些深层次的原因。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教师张艳明指出,我国对官员的考核方式已从单一标准转变为多元标准,考核内容愈发全面。例如,环保、居民就业、居民收入、农产品安全以及网络民意等方面均被纳入考核体系。在这种背景下,众多官员感到不适应,甚至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对工作不闻不问。
谈到官员不作为的问题,知名的反腐学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任建明教授指出,尽管它与贪污腐败的本质有所区别,然而这种心态带来的危害却不容小觑中国经营网 向为官不为者开刀,它会导致官员们缺乏应有的责任感,进而引发官僚主义作风、与民众脱节以及冷漠无情等现象。
任国庆指出,官员不作为现象从表面上看是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但实质上根源于制度建设不足。特别是干部评价制度,常规的问责和考核机制多集中于对明显错误的追责和政绩的评估,而对于不作为这一隐性问题,目前多数地区和部门尚无相应的考核标准。此外,一些干部表现出能力不足的焦虑,他们在处理复杂局面和推动发展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尤其在遇到复杂的工作环境时,往往存在回避问题、逃避挑战的固有思维。
全省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动员大会提出,针对治理官员不作为问题,必须实现从上级视角转向基层视角的转变,从面对难题不知如何着手转变为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以及从权力主导决策转向依法依规决策。
3 “六权治本”抽掉“懒筋”“怎么办”让“法规说了算”
张艳明提出,若要彻底解决官员不作为的问题,首要任务是纠正官员在认识上的偏差,需明确为官之道在于依法行事,公正处理事务。只要举措符合中央指导思想和法律规定,便应大胆施行,勇于承担责任。
需针对为官不为这一潜藏的顽固问题,进一步细化干部的考核、评估和追责体系,对相关制度进行详尽的规定,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确保官员主动担当有明确依据,逐步构建起为官有为的持续机制,进而营造出一个既激励有为者又约束无为者的积极氛围。
张艳明提出,必须切实执行“六权治本”原则,消除那些不作为官员的惰性,面对“怎么办”的问题,应让法规成为决策的依据。省委书记王儒林曾多次重申“六权治本”的重要性,强调要从根本入手,将制度的框架构建得更加严密、坚固和牢固。
“六权治本”的核心要义涵盖:依照法律明确权力范围,合理分配权力资源,通过制度进行权力制约,公开透明地执行权力,协同进行权力监督为官不易岂能为官不为,对权力滥用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在权力受到制度限制、对官员不作为行为进行惩处方面,各地已经进行了尝试。湖南省湘潭市在今年8月发布了《关于惩治30种“为官不为”行为的规定》。以企业改革改制为例,湘潭市将这一规定纳入到“为官不为”行为的整治范畴,随后,企业改革改制的步伐显著提速。仅11月,通过职代会表决的企业数量就增加了28家,占总数的七成,而且40家国有企业的改制计划也已全部获得批准。该制度实施数月之后,已有156位干部因履职不力而受到责任追究,他们或是接受了组织的处分,或是遭到了党纪政纪的惩处,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的有16人。
从法律角度出发,严惩官员失职行为有明确的法律依据。201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其中明确指出不作为是构成渎职犯罪的主要表现之一。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还强调,渎职行为不仅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权威,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也是贪污贿赂犯罪、经济犯罪的重要诱因。
本报记者 郭建军 韩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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