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恋爱三年未领证,彩礼该不该退?
【以案说法】恋爱三年未领证,彩礼该不该退?
恋爱三年未领证,彩礼该不该退?
缘聚情浓,情散则离。彩礼象征着双方结合时的真挚心意,然而若感情消逝,彩礼亦转为离别时的棘手问题。感情淡漠,分手之后,彩礼的退还问题该如何处理?4月16日【以案说法】恋爱三年未领证,彩礼该不该退?,黄州区法院堵城法庭对一起涉及彩礼退还的婚姻家庭纠纷案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
案情简介:
2018年10月,何某(女)通过他人介绍与李某(男)相识,随后在2019年开始了正式的交往。到了2020年的正月,两人举行了定亲仪式有孩子了没登记彩礼能退吗,在此过程中,李某向何某支付了彩礼共计6万元,并购买了所谓的“三金”后交给了何某。然而,由于疫情的影响,双方未能如期举行结婚酒席。李某外出工作后,每月向何某及其子女提供2000元生活费,承担何某孩子的学费,并在重要节日如中秋、端午以及何某生日时,向何某和家人赠送礼金及物品。此外,李某还购置了电视机、平板电脑等物品赠予何某,这些开销总计超过17万元。然而,由于何某的户籍问题,两人始终未能完成结婚登记,随着时间推移,双方感情逐渐疏远有孩子了没登记彩礼能退吗,最终未能步入婚姻殿堂。李某索要何某退还彩礼及其他相关开销,双方经过一番商议,意见未能统一,最终决定将此事提交至黄州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承办法官在接手此案后有孩子了没登记彩礼能退吗,与涉案的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详细了解了他们之间的感情状态,并探询了双方是否还有重归于好的可能性。双方均表示,他们已经分隔许久【以案说法】恋爱三年未领证,彩礼该不该退?,彼此之间已经很久没有联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在此过程中,何某明确表示愿意解除与李某的婚约,然而,他也认为应当退还的彩礼金额相对较高,并且指出在两人共同生活期间,他们还共同承担了一些开销。在案件审理阶段,承办法官仔细聆听了双方的陈述,随后耐心地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他向当事人说明,6万元彩礼和三金按照法律界定,应属彩礼范畴;而节日或生日赠送的礼物和礼金,法律明确指出不属于彩礼;至于孩子的生活费和学费等其他费用,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他建议双方秉持相互体谅和友好协商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度以及各自的过错程度。最终,双方就彩礼等费用的退还金额达成了共识。何某同意退还李某彩礼及相关费用共计8万元,以及包括三金在内的其他物品。并且,这笔款项及物品已当场全部履行完毕。
法官说法:
为了达成婚姻联姻的目的,依照传统习俗,赠送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这在法律上被称为彩礼。伴随经济的不断进步,彩礼的金额不断攀升,使得婚姻关系逐渐趋向物质化。广大民众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指引,对彩礼问题持有正确的、理性的态度。若彩礼问题导致诉讼,法院将严格依照法律规范和强调平等保护的原则,细致区分彩礼与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行为,考量财物交付的目的、时间、方式及其价值,同时结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度以及各自的过错程度,全面评估彩礼的界定以及应退还的具体比例。
法条链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彩礼争议案件所涉及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在处理涉及彩礼纠纷的案件中,法院需依据一方给予财物的初衷,全面考量双方所在地的风俗习惯、财物的交付时间与方式、财物的价值大小、以及给付方和接收方的相关情况,从而确定彩礼的具体范围。
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在特殊纪念日,如节日、生日等,该方所赠价值较低的礼品或礼金。
(二)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第六条 若双方虽未完成婚姻登记手续却已共同居住,其中一方要求退还依照传统习俗所支付的彩礼,法院需依据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嫁妆状况,全面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长、生育情况、双方各自的过错等因素,并参照当地的风俗习惯,来决定是否应当退还彩礼以及退还的具体数额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