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孔子诛少正卯”而谈人之“五恶”
孔子诛少正卯之事,出自《荀子·宥坐》篇。摘录原文如下:
孔子担任鲁国的摄相,仅七日便将少正卯处决。弟子们上前询问道:“少正卯在鲁国可是颇有名气的人物,夫子您执政之初便将他诛杀孔子诛杀少正卯的本质,这难道不是有所失当吗?”孔子回答道:“你们先坐下,我来告诉你们其中的原因。人身上有五种恶行,盗窃并不在其中:一是内心悖逆且险恶,二是行为乖僻且固执,三是言语虚伪且善于诡辩,四是记载丑恶之事却广博,五是顺应错误之事且沾沾自喜。这五种恶行若有人具备其中之一,便无法逃脱君子的诛杀,而少正卯却集这五种恶行于一身。”居住之地足以吸引众多门徒聚集,言辞足以迷惑邪恶之徒,力量足以对抗一切,这是小人的杰出代表,绝对不可饶恕。
翻译过来,大意如下:
孔子在鲁国暂代宰相之职,仅任职七日便将少正卯处决。其弟子步入室内,疑惑地问道:“少正卯在鲁国享有盛名,您新掌权便将其杀害,这恐怕不太合适吧?”孔子便示意其坐下,并解释道:“听我慢慢道来。”人性中存在五种恶劣品质,其中盗窃尚不在其列:首先是内心叛逆且险恶,其次是行为古怪且固执己见,再者是言语虚假却擅长诡辩,接着是记忆中充斥着丑恶之事且学识渊博,最后是迎合错误并将其美化。这五种恶行,哪怕仅有一项孔子诛杀少正卯的本质,君子也绝不会放过,然而少正卯却集齐了全部。他的居所能够吸引众多追随者,他的言辞能够掩盖罪恶、误导众人,他的势力足以抵制正义、标新立异。他堪称小人中的佼佼者,实乃不容留存的败类。
孔夫子于此谈到了人有五恶,其恶远超盗窃。
其“恶”一——“心逆而险”:心思叛逆而险恶。
孔子重视礼仪教育,他强调仁爱和正义,坚守正统观念;然而,少正卯的观点与孔子的教诲背道而驰,因此被视为邪恶之徒。
世人,身心已然合一。若心中缺乏崇高的道义,缺乏仁爱之心,缺乏对苍生苦难的同情与怜悯,那么其思想将陷入荒谬,其行为也将充满危险。
其 “恶”二——“行僻而坚”:行为乖僻而固执。
若此人偏离正途,我行我素,顽固地坚持错误举动,甚至于公然蔑视法律法规,挑战社会公共道德,其危害程度实属严重。
因此,我们应当培养自我反省的觉悟、敏锐的感知力,适时进行自我审视,发现错误便立即改正,持续调整我们的人生轨迹。
其 “恶”三——“言伪而辩”:言辞虚伪却善于辩论。
《论语》中记载:“花言巧语,伪善之态,仁爱难寻。”面对别人的言辞,我们应当“倾听其言”,更要“观察其行”。然而,对于那些善于言辞的人,我们常常会被他们所迷惑,无法辨明是非,甚至可能被诱导去助纣为虐。
有人曾言:“良驹源于其蹄,贤者源于其言。”若某人仅能滔滔不绝、虚言连篇,却缺乏内心的真挚由“孔子诛少正卯”而谈人之“五恶”,缺乏实际行动与努力,那么此人便成了“口是心非”的“恶”徒。
其 “恶”四——“记丑而博”:记忆丑恶之事且知识广博。
世间万物都存在着两面性,它们构成了一个辩证统一的整体。倘若在评价他人或事物时,仅着眼于消极的一面,满目所及皆是负能量,那么便难以发现值得赞美的人物和事件。
假若孔子诛杀少正卯的本质,这样的人本事了了倒也无妨,就怕这个人有广博的学识——
流氓或许并不可畏,然而若是流氓具备了一定的文化素养,那么在社会上他们的影响力将显著增强,进而可能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一个流氓本身由于影响力有限,尚不足以引起恐慌;但若其沾染了文化,其对社会的影响力和潜在的危害性将大大提升。
其 “恶”五——“顺非而泽”:顺应错误并加以美化。
每个人都有分辨对错的意识,若因某些缘由而选择纵容错误、放任邪恶滋长,必将导致秩序的紊乱;若再进一步美化错误,那便是典型的助长恶势力的行为。
总结:长期以来,党和国家一直关注教育的核心议题,即培养何种人才以及如何进行人才培养。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核心使命,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的新一代建设者和接班人。
个人应当将道德品质的培养置于首位;国家则需关注道德教化,以德行来治理国家。在道德教化的引导下由“孔子诛少正卯”而谈人之“五恶”,法治才能更有效地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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