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背后的博弈
广场舞背后的博弈
在西安的公园、广场和小区,随处可见广场舞
夜幕降临,中老年人跳起了欢快的广场舞
广场舞亦称排舞,此类健身舞蹈因动作简便易于学习,且不受年龄与场地限制,深受中老年人,尤其是大妈们的喜爱,成为他们热衷的健身方式之一。然而,广场舞的普及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诸如噪音扰民、抢占场地、乱收费、场合不当、扰乱交通等诸多不良影响。
为了加强广场舞健身活动的管理,近期,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明确指出禁止在烈士陵园等庄重地点进行广场舞活动,严禁利用广场舞进行非法敛财或开展封建迷信行为,同时禁止产生噪音干扰居民正常工作和休息,以及以健康之名损害环境、扰乱公共秩序。通知从场地使用、噪音控制、环境卫生等多个方面对广场舞活动进行了细致的规定。
自那时起,广场舞的后续发展路径、如何应对政策要求、生存策略以及能否赢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再度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和热议。
广场舞随处可见 大妈乐此不疲
尽管寒冬已至,却无法浇灭大众跳广场舞的热情。在西安环城公园的东门至和平门段,每晚7点半至9点半,活跃着十余支由大妈们组成的广场舞队伍,人数从七八个到四十多个不等。她们携带自备的音响设备,有的翩翩起舞于交谊舞、水兵舞、新疆舞等,有的则进行健美操、健身操等锻炼,投入其中,精神焕发,激情洋溢……而到了每天早晨8点,同一区域又会被另一批广场舞的“狂热爱好者”占据,尽管舞蹈种类略有不同,但参与人数和音响音量大致相当。
叶大妈今年54岁,她原本居住在陕南山区,后来来到西安谋求生计。在西安的一家家政公司,她担任钟点护理工。四年前,在朋友的推荐下,她开始学习跳广场舞,并迅速崭露头角,成为了“舞蹈达人”。她不仅主动担任了所在舞蹈队的队长,还负责编排舞蹈、指导训练以及音响设备的维护等工作。每日清晨七点半,她驾驶着“音响车”率先抵达环城公园的指定区域广场舞背后的博弈,待众人陆续抵达后,便开始进行锻炼,持续跳一个半小时广场舞影响生活弊端,随后前往雇主家中提供临时护理服务。傍晚六点结束工作,用过晚餐稍作休息,晚上八点至九点半,她参与舞蹈锻炼,之后步行返回家中。除非遇到恶劣天气或突发状况,她从未有过一天的懈怠。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她正悉心地向队员们传授她近期从网络上学到的新式水兵舞,每一个动作都做得格外专注,不久便可见她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东门里居住的王大妈及其朋友们,每日都会前往东门外环城公园的北段,欢快地跳起广场舞。她们所热衷的,是那些如“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这样的流行歌曲。王大妈笑着说道:“我们跳舞,无非是为了图个心情愉悦,追求身心健康,每天的活动对身体健康大有裨益。她的舞伴们持有相同看法,杜阿姨解释道,她的两个子女都在外地工作,她独自一人在家闲居也不是长久之计,“我来到这里不仅能强身健体,还能与人交谈以消磨时光,感觉相当不错。”至于噪音扰民的问题,她们认为通常到了晚上10点以后,大多数人都已离去,影响不大,而且锻炼身体本就无可非议。
记者在采访中观察到,无论是每天的清晨还是傍晚,西安的公园、广场、街头、小区空地,乃至地下车库,都能见到由多位大婶大妈自发组成的民间舞蹈队伍。她们步伐轻快,手臂舞动,尽情地享受着广场舞带来的快乐,成为古城西安一道别具一格的风景。
广场舞参加者和反对者互不相让
广场舞的活动区域并不局限于公园或广场之中。在西安北郊的采访过程中,记者目睹了一个居住着800户居民的小区,竟然有三支舞蹈队伍活跃其中。其中一支队伍在超市楼前进行网球操锻炼,另一支则在小区广场上欢快地扭秧歌、跳扇子舞,而第三支队伍则穿梭在楼与楼之间,跳着广场舞,伴随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尽管小区里的居民多数都在上学或工作,然而,刘大妈这位陪伴儿媳坐月子的老人却心怀不悦。她表示:“这小区本应是大家放松身心的地方,可不是运动场或是娱乐场所。那些跳广场舞的人日夜不停地跳广场舞背后的博弈,还用音箱播放音乐,只顾着自己开心,却未曾考虑过他人的感受?”
自广场舞在城市中广受欢迎以来,支持者与反对派之间的较量始终未曾间断。
2015年7月22日傍晚时分,位于西安雁塔区三爻村地铁站周边,一群跳广场舞的阿姨们为了扩大活动空间,接连将三辆停放在路面的私家车推开,这一幕吸引了众多路人的目光。随后,这一事件被媒体广泛报道,网络上顿时掀起了一阵热议。
2016年12月6日,晨光初照,郑州冉屯路冉秋苑公园内,广场舞的阿姨们正进行着晨练。忽然,空中飞来不明物体,击中了她们的身体,共有五人不幸中弹。观察其中一位阿姨脖子上的伤痕,可以明显看出那是钢珠枪弹留下的痕迹。事件发生后,当地公安部门迅速介入,展开了调查工作。
今年夏季,洛阳广场舞大妈抢占篮球场、郑州广场舞大妈于烈士陵园门前翩翩起舞、苏州虎丘广场舞活动引发扰民现象,这些事件使得广场舞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一些老年人热衷于在广场上跳起舞来锻炼身体和娱乐,然而他们并不注重时间与地点的选择,缺乏自我约束;为了争夺空间,他们甚至大打出手;与此同时,市民们对广场舞占用道路、制造噪音干扰工作和休息感到极度不满,强烈要求禁止,甚至有人采取了极端措施,导致双方陷入了对立,局面难以调和。
西安出台新政制约广场舞化解矛盾
2017年6月14日,一位来自西安的网友在论坛上发帖透露:“我居住在西安市未央区某个住宅小区,该小区的18号楼与19号楼之间,每日早晨七时至九时,总有人在此跳广场舞,伴随扭秧歌的节奏,高音喇叭声音嘈杂。这些噪音紧邻居民楼,严重干扰了小区居民的生活。因此,我恳请相关部门能够制定新的政策,并指派特定部门负责管理,以有效遏制这种噪音扰民的现象。”
6月19日,自事件发生五日之后,网友“未央发言人”作出回应:“由未央区城市管理局指派,大明宫执法中队负责处理此事。执法队员们迅速抵达现场,并与小区物业管理方携手,向广场舞的组织者进行了法律知识的普及。他们要求组织者合理规划活动,调低音响音量广场舞影响生活弊端,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噪音干扰。接下来,执法中队将依据我局的职责,持续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此举成功平息了事态,解决了矛盾。
鉴于广场舞活动带来的占道、噪音污染、抢占公共空间等问题,西安市政府于2015年2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明确指出,在噪声敏感区域及其周边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地,从晚上21点至次日早上7点的时间段内,举办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时,禁止使用音响设备、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手段制造环境噪声。非规定时段内进行此类活动时,所造成的噪音水平需严格控制在当地规定的环境噪音排放标准以内。若采用音响等设备制造噪音,干扰了周边居民的正常作息,城管执法机构将责令其进行整改;若当事人拒绝整改,单位将被处以500元罚款,个人则需缴纳200元罚款。
2016年10月1日,《西安市公园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指出,公园内进行健身、娱乐等活动的组织者与参与者,需遵守指定区域、时段及音量限制。对于广场舞等健身娱乐活动,条例对其时间、地点和噪音问题进行了规范与约束。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条例提供了法律依据,确保违规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专家:对广场舞的存在应采取公正态度
为加强广场舞健身活动的规范化管理,我国国家体育总局于2017年11月13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其中“强化广场舞行为规范”、“解决广场舞活动中的矛盾与冲突”等核心词汇,构成了通知的核心内容。广场舞场地分时段向爱好者开放,城市闲置空间也被用于提供场地,政府还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长期备受争议的广场舞,终于迎来了一个明确的实施计划。
西安社科院的研究员王国琪指出,广场舞引发的噪音污染、道路占用、争夺场地等问题,往往源于参与者个人素质不高,这些问题应当通过合法、合理、规范的手段来妥善处理。我们不应采取泼水、辱骂等过激手段,同时也不宜过分放大跳广场舞者与居民之间的矛盾,因为这只会加剧冲突,对解决实际问题并无帮助。为消除广场舞噪音扰民的问题,城市管理部门需制定相关规范并提升公共活动场所的建设水平,同时,小区物业和社区需做好引导工作。广场舞爱好者也应自觉遵守,从公众利益出发思考问题,若出现矛盾广场舞影响生活弊端,应立即进行沟通、协商和解决。总的来说,对于广场舞的存续与发展,我们应持公正立场,进行合理引导,并给予客观评价,避免任何偏见。